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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3-06 】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起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党员管理的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通过对党员进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促进党员增强党性,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同时,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民主评议党员应遵循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党员标准,摆事实讲道理,不搞上纲上线。

2、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平等的原则。无论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在民主评议中一视同仁。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自觉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4、是否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和指示,严守党纪、政纪和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是否认真学习政治、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自觉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

1、调查摸底,掌握党员队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确定评议的重点,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2、进行教育和发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文件,对党员进行党性观念教育,明确要求,增强党员参加评议的意识。

3、组织党员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明确评议内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做好自检并形成书面总结。

4、召开党小组会、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合格、基本合格、基本不合格、不合格”,由党员认格,党组织评格、定格。

5、通过民主评议,对合格党员给予表扬和鼓励,通过评选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基本不合格、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

2、党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制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方案要符合本院门实际。

4、党员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

5、民主评议要求征求群众意见。

6、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组织考察要形成定格意见,并同本人见面。组织处理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8、有关党员要有改进措施或整改规划。

9、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总结和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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