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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4-27 】

为深入推进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工作,依据《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宛医专党〔2023〕18号)文件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校全过程各方面,突出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重要作用,我院成立了由院长冯晓青任组长、副书记雷雨泰任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增设法治工作联络员1名,加强了对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保障依法治校工作的有效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马克思主义学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教育法》以及学校管理相关法治知识作为马院全体教师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河南省依法治校工作要点,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并出台马院法制工作的整体和决策,督促全体马院教师落实章程中的原则规定,同时,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健全组织架构,保障校学术委员会依照章程统筹行使各项学术职权。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马院教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教书育人的能力,马院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职业道德、德育理论和《宪法》、《民法典》、《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邀请法律专业教师举办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全体教师的法律知识学习,使教师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严防教师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推进国家普法规划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

经过马院教师的共同努力,教育教学秩序良好。今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贯彻依法治校,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做好马院普法工作经验总结,构建马院普法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确保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