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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3-15 】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的基本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努力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力求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在以往的课题研究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

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研究部门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承担全国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四、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申报的课题审核、汇总及报送,报送数量见附件1;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学校)申报的课题,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报送数量见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3 月30号上午。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纸质文本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份,分别单独装订。

(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报汇总表

(三)报送单位将附件2、附件3纸质材料汇总,与相应的电子稿编序一致,统一报送省教科规划办。

联系电话:0377—63526258

七、本《通知》及所附表格将在河南省教育厅网(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上发布

八、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