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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0-25 】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职业院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注重内涵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和技术支撑。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维护学生利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梳理形成了《河南省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附件,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制定《负面清单》,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新时代背景下推动全省职业学校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职业学校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负面清单》涉及党建引领、思政工作、教师队伍、招生考试、教育教学、校企合作等 12 个方面,明确了 66 项政策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负面清单》对规范办学和促进发展的重要意义,逐项对照研究、部署落实。

二、自查自纠,持续改进

各职业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围绕《负面清单》所列举的负面办学事项,对本校办学行为进行全方位排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以此为契机建立职业学校办学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省教育厅将围绕《负面清单》贯彻落实工作,开展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省级统一部署, 全面排查所辖职业学校办学风险隐患,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行政管理水平。

三、压实责任,加强管理

职业学校是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宗旨意识,严格按照《负面清单》管理要求,细化工作分工, 健全政策制度,确保各项办学行为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到岗。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负面清单》的政策解读,认真指导所辖职业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构建“事前- 事中- 事后”的办学行为全过程监管闭环,不断加强职业学校管理水平。省教育厅将持续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地、各学校严格履行规范办学的主体责任并根据新政策、新要求动态优化《负面清单》内容。

四、强化考核,有效落实

职业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将作为评价市县教育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自本文发布之日起,省教育厅将对《负面清单》相关事项开展重点监测,定期通报违规办学行为典型案例,对于发现的违规办学行为,将按照相关领域政策要求进行处理处罚,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办学事件将对相关学校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将采取核减相关学校省级教育教学项目申报指标或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核减年度招生计划、暂停受理新增专业等措施督促其及时规范。


附件:《河南省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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